为殡葬改革“会诊抓药”

 

    近日,哈尔滨老太太下葬70天后遭政府掘坟,在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热议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一方面是严格按照殡葬条例办事,破除陋习,强制“起尸火化”。另一方则是讲究“死者为尊”,坚决反对“掘坟”,孰是孰非,难以言表。
    任何行业的发展,都要紧跟社会的步伐,殡葬行业亦是如此。笔者认为,强制火花与民俗、感情之间屡屡发生冲突,及时为殡葬改革“会诊抓药”,才能真正突出为民服务职能,突出对生命的尊重,对人们基本权利的尊重。“推行火葬,改革土葬”是中国殡葬改革的长期工作方向,任重而道远。
    当前,大部分殡葬服务部门片面追求“火化率”,存在着火化率提高才是工作体现的误区。由于中国传统的殡葬方式和火化不吻合,执行火化后,群众依然会采取土葬的传统方式,“活人和死人争地”的现象没有在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,即浪费了钱财,又占用了耕地,这与国家制定殡葬政策法规的初衷是相悖的。有步骤的实施“执行火葬,改革土葬”,破除火化率的“硬指标”,因地制宜,因人而异,在人性化上下功夫,才能“让逝者得其所,让生者了无憾”。
    二、宣传工作“到村入户”,转变传统思想
    土葬传统已有上千年历时,尤其是这种思想观念深入人心,根深蒂固,代代传承。祖祖辈辈都是这样,一时改变,极其困难。如强制执行,则物极必反,易激起民愤,起到更差的效果。所以说,殡葬改革要治标,更要治本,从根源入手,加大宣传力度,采取宣传单、条幅、新闻媒体、网络等多种形式相配合,把殡改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向群众传递,“进到村,入到户”,确保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,让群众知法、懂法,循序渐进的转变传统思想观念,树立自觉实行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风气。
    三、积极改变“独家经营”局面,让群众得实惠
    打破“独此一家,别无分店”的经营局面,以市场化的观念和竞争的精神,引导殡葬行业发展,推动市场化和良性竞争,防止民政部门出现即做“裁判”又当“守门员”的现象,让殡葬行业走向社会化。同时,为弱势群体提供亲情化服务,对特困群体给予丧葬补助,由政府“买单”,让群众“花最少的钱,办最多的事”,让逝者走的更加体面,更有尊严。
    四、殡葬法规应“推陈出新”,加大监管力度
    现在,殡葬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,立法低,执法工作中遇到诸多不便。笔者认为,应提高立法级别,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,制定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条规、新举措,去除“一个萝卜一个坑”的“按部就班”现象。同时,加大对殡葬行业的监管力度,督促提高殡葬行业标准,建立殡葬管理网络,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,避免出现“天价火化”和“强制化尸”的现象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夏津县民政局  赵殿波供稿